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05 21: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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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有关高等学校,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了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管理

招生计划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2022年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办发规〔2022〕4 号)要求,各招生学校要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要加强对属地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编报的指导工作,督促属地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及时公布招生计划。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校招生工作,今年我院继续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接收编报普通中专所有计划类别的生源计划。各招生学校应于4月22日之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各类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我院将通过该平台统一公布2022年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并印制《2022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免费发放到初中学校。

    五年一贯制高职(简称“五年制”)和“3+2”分段制高职(简称“3+2”)招生计划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编制上报。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省管学校(省直部门和行业所属学校)要充分与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招生学校要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考试院(注明已与主管部门确认沟通)。市管(含县、市、区)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见附件1)。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公安与司法类的专业和学制必须经教育厅备案批准。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执行。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和根据“对等培养”原则,省外学校在豫招生须有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跨省招生计划,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并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能安排招生。

二、报名

“五年制”和“3+2”招生对象为参加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简称中招考试)的考生。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及以上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达到15周岁及以上)的学生。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的学生。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学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联系报名。

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进行报名,报名工作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联系报名。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可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联系报名。

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要加强对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及时将在本地区招生的学校、专业、计划、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特殊要求向社会公布并将《2022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免费发放到每所初中学校毕业班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中职招生宣传,畅通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城乡劳动者、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了解普通中专招生信息的渠道。

三、信息采集及建档

准确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是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充实人员,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确保新生信息准确无误,招生学校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

招生学校分类别建立新生档案材料并加强档案管理。具体要求为:

“五年制”、“3+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提供);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或中考准考证复印件;③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初中及以上(含同等学力)学历毕业证复印件;③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含同等学力)学历毕业证复印件;③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四、录取备案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五年制”、“3+2”原则上按照中招考试统考科目及分值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0分。大、小中专不设录取控制分数线。

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信息,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于7月8日至12日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根据考生所报学校志愿信息,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按本学校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并通知录取考生报到。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集中办理录取手续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人员培训、技术准备等工作。各类别新生录取名册由生源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审核后在集中录取时统一打印并办理录取备案手续。集中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备案手续。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省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管中专学校录取工作由各地招生考试 机构办负责,新生资格审核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全省统一集中办理普通中专录取手续,集中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五年制”、“3+2”升转段录取工作,按照普通高校高职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升转段学生必须具有“五年制”、“3+2”正式录取手续,“3+2”考生须经高职院校选拔后方可确定升转段资格。有关学校应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数据上报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21〕19号)要求执行。

五、宣传和服务

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和招生学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普通中专招生的重要手段,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实际,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线上手段,广泛深入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精准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要充分发挥报考人员和学校之间的桥梁作用,为考生和招生学校提供优质服务,让考生充分生了解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让考生自主选择合适的学校,任何人不得代替或干预。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发布招生政策、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生就业等招生信息,以优质服务和突出的办学特色吸引考生报考。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和学校要增强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

(一)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

(三)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所有录取手续只在当年集中录取时间内办理。录取结束后,新生信息不得变更。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不作为的招生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核减来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和向社会通报的处罚。

七、交纳费用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收普通中等专业的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2”和省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教育考试院。市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收取。

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费收费标准(豫财办综[2005]50号文件规定),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学校应按每生30元标准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网上录取费。

户名: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富田大厦支行,账号:411061200018170346764,行号:301491000435,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普通中专录取费或“五年制”、“3+2”升转段录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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