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五年一贯制招生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安排

时间:2018-06-28 21: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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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五年一贯制招生

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安排


一、术科考试时间安排

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时间为:4月15日(周日)

第一场:上午8:30-12:00

第二场:下午13:30-16:00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第一场或者第二场,文化课不在我校考试的考生应到达燕岭校区后到学生宿舍g栋一楼缴费并领取术科准考证后再参加考试。

二、考场地点安排

考场地点:燕岭校区图书馆

1.学生候考室:图书馆1楼 自修室(一)

2.考务办公室:阶梯8(图书馆美术楼3楼)

3.考场:

考场1:图书馆美术楼手工室-1室(401)

考场2:图书馆美术楼手工室-2室(402)

考场3:图书馆美术楼手工室-3室(403)

考场4:图书馆美术楼4楼 教工阅览室

4.其它

每个考场配备钢琴1台、便携式cd机1台

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三、考试流程

1.报到

考生本人凭三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文化课准考证、专业术科考试准考证】到报到处报到,由工作人员编号后领取序号牌,按报到顺序进行编组,不可再远离,由从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

温馨提示:

① 进入候考室后,方可将序号牌粘贴在服装腰间的右边。序号牌很重要,考官将按序号牌给每位考生评分。请一定妥善保管序号牌!

副考项是舞蹈的考生,如果穿舞蹈服请提前换好服装。

2.候考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到人数疏密情况,按10人或5人一组,将考生从候考室带至考场门外候考。考生应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序号牌的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3.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及要求

科目一:声乐演唱(40分)

考生完整、连贯、流畅地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时长在3分钟以内。

特别提醒:考生只允许自带cd碟或u盘伴奏,不允许带人进考场伴奏。没有伴奏清唱即可,不影响评委对考生的评分。

科目二:器乐或舞蹈(二选一,40分)

器乐:考生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完整、连贯、流畅地演奏一首自选乐曲,时长在3分钟以内。  

舞蹈:考生连贯、流畅地表演自选舞蹈或舞蹈片段,时长在3分钟以内。

科目三:素质考核(20分)

听音模唱:考生跟着监考老师弹奏的单音或音组进行模唱。

节奏模仿:主监考老师掌击节奏两遍,考生听后进行模仿。

4.成绩确认

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可远离,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以组为单位,按顺序排队到成绩确认处签名,否则成绩无效。


四、评分标准

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声乐占40%,器乐(或舞蹈)占40%,素质考核占20%。

1.声乐评分标准(40分)

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10分)

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自如,声音通畅,吐字清晰(10分)

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音高、节奏准确,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演唱较完整(20分)

2.器乐评分标准(40分)

具有正确的演奏姿势、演奏方法(10分)

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10分)

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10分)

作品的难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10分)

3.舞蹈评分标准(40分)

具有良好的基本功(10分)

舞蹈动作规范、到位(10分)

舞蹈作品风格把握准确,能较好的表现情感,作品表现完整。(20分)

4.素质考核评分标准(20分)

听音模唱:对声音有灵敏性,模唱的音高准确无误(10分)

节奏模仿:有节奏感,掌击模仿的节奏准确无误(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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